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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全市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帮扶政策解读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1-05-25 14:49)    点击:214
  教育扶贫政策对象:全市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。

  1.学前教育资助政策:按照唐扶贫办〔2018〕5号文件,免除保教费,在现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,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调剂解决。2018年1月起执行,已经收费的,4月底前全部退还。

  2.义务教育资助政策:按照冀政发〔2016〕17号文件,享受“两免一补”,即:免除学杂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,补助寄宿生生活费(每生每年小学补助1000元、初中1250元)。按照唐扶贫办〔2018〕5号文件,免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的校服费。2017年9月后已经缴纳校服费的,按照所缴数额如数退还,4月底前全部退清。

  3.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:按照冀教财〔2017〕2号文件,免除学费、免住宿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。采取直接免除方式,不得先收后返。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。

  4.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:①省内高校就读学生。按照冀教财〔2017〕2号文件,免收学费、免住宿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。采取直接免除方式,不得先收后返。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。按照冀教规〔2008〕2号和冀财教〔2014〕119号文件,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,本、专科学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,研究生12000元,在校期间财政100%贴息,还贷时间为14年,由学生结合高校到农村信用社办理。②省外高校就读学生。由市扶贫办、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制定的《关于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省外高校就读未享受“免学费、书费、住宿费”学生给予补助的通知》将于近日印发,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在省外高校就读未享受“免学费、住宿费、书费”的学生,凭学校开具的学费、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发票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补助,补助期限自2017年9月执行,《通知》印发后一个月内落实到位。需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,与省内高校就读学生政策相同。③对每年新考入普通高校学生发放交通补贴,考入省外高校的补助1000元,考入省内高校的补助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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