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市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1-05-27 15:48) 点击:273 |
全市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:
按照冀教财〔2017〕2号文件,免收学费、免住宿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。采取直接免除方式,不得先收后返。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。按照冀教规〔2008〕2号和冀财教〔2014〕119号文件,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,本、专科学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,研究生12000元,在校期间财政100%贴息,还贷时间为14年,由学生结合高校到农村信用社办理。由市扶贫办、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制定的《关于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省外高校就读未享受“免学费、书费、住宿费”学生给予补助的通知》将于近日印发,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在省外高校就读未享受“免学费、住宿费、书费”的学生,凭学校开具的学费、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发票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补助,补助期限自2017年9月执行,《通知》印发后一个月内落实到位。需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,与省内高校就读学生政策相同。对每年新考入普通高校学生发放交通补贴,考入省外高校的补助1000元,考入省内高校的补助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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